在荷蘭🇳🇱GP週五第二段自由練習中,Oscar Piastri(McLaren F1)和 George Russell(Mercedes AMG F1)在回到維修區時差點引發碰撞,Toto Wolff 也趕緊透過無線電了解情況,大會則在稍後對 McLaren F1 車隊開罰 5000 歐元,我們一起來看看當時的影像,以及事故判決內容。

判決書內容:

賽會裁判收到賽事總監的報告後,根據文件14召見並聽取了車手及車隊代表的陳述,考慮了以下事項並作出以下裁決:


車號/車手:81 – Oscar Piastri


參賽隊伍:McLaren Formula 1 Team


時間:16:39


階段:第二次練習賽


事實:81號車在快速通道內兩次改變方向,導致63號車需大力煞車以避免碰撞。

違規:違反《國際運動規則》第12.2.1.h條款


裁決:對參賽隊伍(McLaren Formula 1 Team)處以5000歐元的罰款。


原因:賽會裁判聽取了81號車車手(Oscar Piastri)、車隊代表的陳述,並審查了影片、車隊無線電及車載影片證據。

在第二次自由練習賽的紅旗期間,81號車試圖離開快速通道並進入其維修站。當81號車接近維修站時,入口被車隊人員推著後千斤頂阻擋。一名車隊成員示意81號車繞過他進入旁邊的維修區,車手照做。在此過程中,81號車在快速通道內短暫轉向,隨後進入維修站。

這一連串動作導致63號車需大力煞車並採取規避行動。雖然未發生碰撞,但此情況可能導致碰撞,也可能對維修站內的一名或多名車隊人員造成傷害。

車隊承認未提前警告車手,並承認他們本可更好地管理該情況。我們同意車隊在管理81號車進入維修站時應更加謹慎。


雖然我們根據《FIA一級方程式運動規則》第55.5條發出召見,但我們認為《國際運動規則》第12.2.1.h條款更能反映車隊在此次事件中的違規行為。

因此,我們根據該條款對車隊處以5000歐元的罰款。


提醒參賽隊伍,根據《FIA國際運動規則》第15條及《FIA司法與紀律規則》第4章,他們有權在規定的時限內對賽會裁判的某些決定提出上訴。

賽會裁判的決定獨立於FIA,僅基於相關規則、指南及提交的證據作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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